今天是:
您的位置: 首页 >部门介绍>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离退休工作处(老年大学)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离退休教职工服务管理及老年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强化政治引领,配合机关党委做好离退休党支部基层党建工作。

3.制定离退休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定期向离退休教职工通报学校重大情况。

4.负责离退休教职工日常服务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台账,做好动态维护与信息沟通。 

5.关心离退休教职工思想、学习、生活与健康状况,常态化开展走访、探望和慰问工作,及时反映并协助解决实际困难。

6.协同学校相关单位按政策规定落实离退休教职工各项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做好相应的服务管理工作。

7.加强离退休教职工活动场所和老年大学建设与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改善活动条件,营造良好环境。

8.组织开展有有益于离退休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离退休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9.做好离退休教职工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及时转达、反馈老同志的合理诉求与意见建议。

10.支持、鼓励离退休教职工充分发挥独特的政治优势、威望优势、经验优势,积极参与到学校科研、教学和关心下一代的工作中,为他们发挥“余热”、“老有所为”创造条件。  

11.协助家属及有关单位办理谢世离退休教职工的丧葬和抚恤工作。 

12.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及相关管理规定,合理规划和使用离退休工作部门各项经费。

13.加强部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不断提升部门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14.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有关离退休工作事宜